[引用] 為愛加分/誰還敢跟妳談戀愛

2012020721:19
 
【文/小松鼠】

雖然我一向對於愛放閃光的情侶檔,沒有太大好感,因為很多時候我其實分不太清楚,臉書上的PO文究竟是炫耀文、還是打從心底的真實感動;但是,比這更可怕的,我認為是分手後的「勾勾纏」。

 

不知道,你有沒有發現,愛放閃光的人,往往也是分手後容易勾勾纏的人?最近有位朋友的朋友,正處於分手後「每日一爆」的非理性失控階段,看過她的人,無不被她的亮眼清秀的外貌給深深吸引,外加充滿靈性的氣質,以及好相處的個性,是個很有記憶點、同時也是容易讓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大正妹,坦白講,一度我深深懷疑,這世上有人能抗拒得了她嗎?

 

不過,人真的不是完美的。先前,大家都說她男朋友上輩子燒好香,這輩子才會交到那麼優質的女朋友,而且她不像有些行情好的女生,會刻意不放男朋友的照片,她是標準的「食尚玩家情侶檔」,就是食尚玩家介紹什麼好吃、好玩的地方,她跟男友就會去的那種;只是,誰知道,這些甜蜜的回憶,分手後反倒害慘了她!

 

不斷在臉書上訴苦,一開始還能得到大家的同情與鼓勵,但久了,PO文越來越離譜的情況下,一次又一次讓大家對她的評價、印象打折扣,不是這樣做不好或不對,而是有些抒發情緒的管道與出口,必須適可而止,特別是太多情緒性的字眼,更該斟酌、衡量,說與不說。

 

人說家醜不可外揚,感情事也是同樣的道理。關於兩個人這麼私密的事,好的說說就算了,壞的也說出來,試想以後誰敢跟妳在一起?這就好比加入幫派,稱兄道弟時一切都好說,想要脫離幫派,就要你的一隻手、一隻腳。

 

另外,最不應該的是讓關心妳的人擔心,三不五時就說些讓人提心吊膽、感覺要做傻事的話。這樣做不僅傷了周遭人的心,更可能會把原本有可能的新戀情給趕跑,看到分手後必須要面臨這樣「公審的懲罰」,誰還想跳入火坑?

 

當然,我還是認同「失戀的人最大」這句話,就像「生日的人最大」一般,但情緒抒發完後,請記得一定要設「感情EQ停損點」,不然一直消耗人家對妳的好感,就不要怨嘆沒桃花,因為很大部分的問題是出在妳自己身上,不是妳不漂亮、不溫柔、不夠好,只要給人留點後路,相信感情路會因此更加寬敞、順暢。

 

分手,無可避免;懂得,分手的藝術,會讓妳的愛情履歷更漂亮…

 

 

◎小松鼠個人部落格:http://mypaper.pchome.com.tw/xxteddy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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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  mary霞 於 2012-02-07 21:40 1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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