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文╱小松鼠】
個性不合、興趣不合、價值觀不合,其實合不合真的有那麼重要嗎?說穿了只是愛與不愛!
有一種情侶在一起不管做什麼都能吵,這跟歡喜冤家有點不同,因為有時這類型的情侶吵起架來,你會真以為他們是仇人!至於有多不合?就像有人吃豬血糕一定要加香菜,但有人聞到香菜就反胃一樣,但好不死如果非得要共吃一支的話,請問要加香菜還是不加?
當然在剛開始交往或愛得死去活來的時候,加不加香菜根本不是問題,但在激情退去、一切回到正軌做回自己的時候,就不單是加不加香菜那麼簡單的問題,這時的「加與不加」代表著誰佔上風、誰愛得多?而所謂的「不合」,這時才會慢慢浮現,這也是我們最常搞不懂的地方!
因為,之前別說是加香菜了,就算要你「香菜配飯照三餐吃」,你也不會有半點怨言,現在怎麼會不過要加點香菜,好像就要你命一樣?是之前裝得太好,還是現在不再體貼?其實我們很常用這樣時空背景交錯的「邏輯推理」作比較:「以前怎樣,所以未來就該怎樣」;因此一旦有不符合你邏輯推論的行為,你就認定這樣行徑是兩人「不合」的徵兆。
果真如此?我們不過是希望選擇的那個人是「正確的」,才會不自覺的在剛開始營造兩個人很合的氛圍,以證明決定是對的,而強化兩人在一起的合理性與必然性,不是嗎?
「本性難移」,過去你要求的,現在他不僅沒辦法配合,反而還抗命!因為你是以「要求」為前提,而不是尊重對方、順其自然,越是如此就越不希望有「不合你意」的事情發生;就像賭博賭輸不斷加碼,只會越賭越輸,無論是威脅或利誘,你就是希望對方順你意,一切都有「目的性」。
只是愛一個人,就算你知道自己愛的比對方多很多,也不會要求相等的回報,那樣才稱得上兩個人真正得合得來。我總認為合不合得來的前提,是建構在愛與不愛上,只要有愛一切合與不合都不是問題,反之不愛了就算合到不行又怎樣!
從頭到尾的看法都一致算合嗎?或許算,但仔細想想這樣「天作之合」的機率是難得中的難得!我倒認為,一個能接受「我與他有所不同」的人,可能才是適合我愛的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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