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引用]為愛加分/吵完了,記得挽留

2012082222:32
 
【文╱小松鼠】

 

 

吵架,無可避免,但吵完了,請記得要低頭、也要挽留。

 

其實說實在的,有時吵架真是不吐不快,即時是平時「我泥中有你、你泥中有我」的肉麻情侶,也會有看對方不順眼的時候,所以應該把吵架當作一種「正常能量釋放」,但再怎麼吵都不該造成人員傷亡!這不是開玩笑、更不是危言聳聽,有太多類似的社會新聞是這樣發生的:情侶吵架,女生一氣之下奪門而出,結果被尾隨的色狼…,面對這樣的後果,可不是你想承擔就能承擔的。所以,專家們建議的吵架儘量離開「事發現場」,應該要備註再怎樣也不要「遠離家園」!

 

另外,我們應該要「還吵架一個公道」,會吵架很多時候是因為平常的「隱忍」所造成,明明就看不慣對方某些行為,例如:公眾場合亂放屁、指甲黑垢不處理、鼻毛外露不修剪…等,日復一日等到爆發之後,只好以「大聲斥責」的方式來告訴對方「你有多不爽」!其實,當下你也只是想一吐怨氣,引起對方對「該事件」的注意,因為有些時候某些缺點想好好說,反而更開不了口、難以啟齒。

 

所以,哪怕是用吼的、用罵的,你都要有「對方是出自於愛你」才會有如此大的反應的自信,才能不致在這樣情境裡迷失方向、方寸大亂,而質疑對方究竟愛不愛你?當然,當下你可能會很想掐住他的喉嚨要他閉嘴,但這種東西就用周星馳或金凱瑞的「狂想法」帶過就好,一旦「動粗」想要善罷甘休,你只能阿彌陀佛!

 

話說回來,架吵完就好了,「爭一口氣」最漂亮的作法,不是賭氣、冷戰、搞失蹤,而是「給對方找台階」,這不只是幫他、也是幫你自己,因為你們是情侶不是仇人,應該要把架吵得值得,而不是用搞越難收拾!還有,如果對方掉頭走人,請一把將他抓牢、挽留他!

 

相信你也懂,氣消之後,沒有什麼比「感覺就要失去他」,更令人感到害怕的事!

 

 

 

◎小松鼠個人部落格:http://mypaper.pchome.com.tw/xxteddy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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