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文/小松鼠】
「你是懂得愛,才開始談戀愛的嗎?」相信多數的人,即使談過戀愛,終其一生還是很難解釋什麼是愛?更別說懂不懂怎樣去愛。因此,對我而言,喜歡一個人,比如何愛一個人要來得重要很多很多,而且很多時候我們往往記得要去愛一個人,卻在愛的過程中忽略「喜歡」的重要性。
「我很愛你,只是我不再喜歡你了。」這句話相信很多人都聽過,也有各自的解讀,就我來說,感情就是這麼回事,沒有「喜歡」做基礎,愛得再多也沒用!很殘酷,但也很現實,看過無數長跑多年的情侶,最後選擇分手一途,導致感情生變的原因,很少會聽到「愛」這個字,但卻總是聽到「沒感覺」、「感覺淡了」之類的答案,而這樣沒fu的原因何在?絕大部分原因出在「喜歡」的成份變少了。
或許你會有所質疑,認為「還有愛卻不喜歡」並不符合邏輯,但若是問問結婚幾十年的老夫老妻們,你認為他們對彼此是愛多、還是喜歡多?我想愛所佔的比例應該比較多,因為這裡頭的愛包含:責任、了解與習慣,但要他們說出喜歡對方什麼?可能老早就被日常生活中來自四面八方的其他感覺所取代了!
但在還沒步入禮堂之前,「喜歡」,才是應該最被重視的感覺。
喜歡是一種很主觀、很直覺的自我意識,而且喜歡也是最自然而然、最無所求、以及最沒壓力的情感表達;進一步定義,我會說「喜歡之所以美好,是因為我可以舒服的做自己」,就因為單純的我喜歡你,在還沒有確定彼此關係之前,你不需給我任何回應,而我只要好好享受喜歡你的當下與過程就好,那樣的滿足是自己給自己的,所以不會有正式進入感情關係狀態時的患得患失,也沒有任何勉強、委屈與懷疑,哪怕有一天在還沒來得及當男女朋友之前,喜歡的感覺突然煙消雲散、無影無蹤,也不會因此感覺到痛或難過,因為我知道喜歡就是喜歡,對你、我都不會是種負擔。
也因為我「只有」喜歡你,所以我可以用「做自己」的方式來讓你喜歡我這個人,沒有誰佔上風、也沒有誰比較愛誰的問題,我可以在你面前大笑、耍冷、鬧脾氣,也不用擔心這樣的自己會不會因此被「扣分」,如果你喜歡這樣的我,而我也剛好喜歡這樣的你,我們自然會走在一起;不用花心思討好你、不用在你面前裝模作樣,更不用在你面前「做別人」。
還有不要把感情想得太複雜,不然你只會一直錯過再錯過!即使不相信一見鍾情,但至少我們能分辨心動的感覺吧,如果有那麼一個令你心動的人出現,別想太多的向他走去、認識他,就像我們小時候認識新朋友一樣的自然就好,不用太刻意的包裝,因為這是大家共同擁有的兒時記憶,這樣的相識過程最輕鬆、也最自然。所以別急著思考「愛」這件事,而壓得自己喘不過氣,只要先喜歡上就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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